第八章  江南的政权建设和经济措施

第二节 推行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清廷令洪承畴招抚江南的任务,除总督军务之外,还要“兼理粮饷”,也就是说军队、政府的开销以及清政府的粮饷来源的﹣大部分,也要由他来筹理。这些开销的主要来源就是征收赋税。江南是富饶的地区,自唐宋以来,就成为历代政府税收来源的主要基地。清朝灭掉了弘光政权以后,清统治者认为:“从此财货、贤能皆为我有,而一统之大业成矣!”清廷交给洪承畴的这副担子,并不比总督军务轻。正由于如此,洪承畴到江南后,令地方各级官吏尽力催征钱粮据他本人于顺治四年底给朝廷的揭帖上统计,从顺治三年十一月至顺治四年十二月,由他经手,江南解北钱粮计先后起解十八次,共银七十三万七千三十两九钱零”,湖广、江西各地的饷银还不在内。洪承畴对起解饷银十分重视,每解一次,职会操江院臣陈锦,俱差有官舍同行管解、应用夫马及官役廪粮,并沿途护送官兵同时发给牌文等。由此可知,洪承畴招抚江南,不仅使清初在江南的统治得以迅速稳固,而且使清王朝的财政收入得以充实。从而为清政权的巩固立下了不朽的功绩。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就是洪承畴在“催征钱粮”的过程中,并非只是完成上方的任务,不顾江南各地的实际情况。他对江南当时的经济状况,作了认真的调查研究。他给清廷的揭帖里,经常谈及江南经济的残破状况:

江南地方,因明季赋税烦重,官兵扰害,百姓极为困苦。自归命圣朝,蠲厚敛,滌烦苛,事事从宽,民困稍苏。惟有伤残最苦之州县,人民逃亡,田地荒芜,又兼近来土贼抢掠,民无宁居。乃目前催征漕粮,勒限起运,频死残黎,供输不前,人情惊皇。各该道、府、州、县,屡次具详,恳求宽免,词意迫切。职不胜目击心伤!

由此可见,在他的眼里,其时的江南已非昔日富庶之地。原因是,明后期赋税繁重,官兵扰害。尽管清初虽然去掉了明末的三饷,但正税数额仍与明朝相同,更重要的是,很多州县人民逃亡,田地荒芜,民无宁居。当然,洪承畴不好说民无宁居的原因,只能笼统的说土贼抢掠。实际上,清军南下和清军镇压各地的抗清活动,也是人民逃亡的重要原因。清朝官员自己承认:

“大兵所至,田舍一空”在另一个题本里,洪承畴也谈及当时江南被残害的情况,有的地方“所属州县,焚劫尽空,百里内外,罕有人迹”。在这种生产遭到极大破坏的情况下,清政府仍然让他催征漕粮,而且限期紧迫。为此,经过再四踌躇,洪承畴认为这是实关民生休戚,封疆安危的大事,对此,不能缄默,而向清朝最高统治者如实地报告了江南的经济现状,以及各级官吏为征收漕粮遇到的难处:自抚按臣以至道、府、州、县、皆以为欲宽民力,误恐漕运,惧干大罪;欲严催穷民,恐迫之逃散,不死于沟壑,则化为土寇,罪尤无辞同时,他提出自己的建议,对那些残害得最厉害的州县,应当分别免征、折价。如江宁府下属的八个县里,高淳、溧水两县,清兵正在合剿土贼”,“百姓逃窜,不能安业因此,对这两个县,他主张:

顺治二年的税银,应征三分,而漕粮照当时的价格折银征解;顺治三年的税,照旧例去征。池州所属的六县里,东流、建德两县,由于抗清势力和“土贼”肆害,“四野空虚。”对这两介县。

顺治二年的税银,应征三分,漕粮照邻近的石埭县的征法,折价征收。由于这两个县“残困已极”,所以顺治三年的税银、漕粮,应当再折价一年。宁国府所属的六个县,只有泾县、太平两县“夙称疲累”,应当将它们顺治二年的税银征三分,漕粮照当时折价;顺治三年的税银,仍照旧例。安庆所属的六县,遭寇乱数年抢掳,逃亡几至无民,更非别府州县可比。原额漕粮在明朝久不解运,俱留充本地兵饷。今一旦催运本色,不惟米粮莫办而无船、无军又无水手,轻赍等费,起运之需,百无一备”。应当将怀宁、桐城、宿松、望江四县顺治二年的税粮,征三分,漕粮照例折价,仍然留作安庆兵饷;顺治三年的税银、漕粮,应再折价一年。而潜山、太湖两县,残破更甚”,将顺治二年的税银,征三分,而漕粮则应蠲免;顺治三年的税银、漕粮,再折价一年。……洪承畴建议免征和折价征收钱粮的州县,还有很多。其中,甚至包括富比天堂的苏州府属的个别县份,如崇明县,由于战乱频繁,百姓死亡殆尽,惨不忍言,该县钱粮不及他县十分之一”。所以,他请求将崇明顺治二年的税银,征三分,其他税徭、盐课、马役等银,尽数免征。在他这份建议请求书的最后,洪承畴是这样写的:

以上州县,据抚按臣会及道府呈详,参以职之见闻,确系危苦已极,方敢披沥控吁,然中间多系顺治二年应征三分,漕粮为数无多。倘蒙皇上天恩,俯赐鉴允,一奉纶音,欢声震动,保残民安重地,解目前追呼之纷扰,裕日后国课之输将利赖,实为无穷。职谨题请,伏乞皇上敕下户部再加覆议。如果职言不谬,恭请明旨行下,职等遵奉施行。

上段的意思是说洪承畴的建议与请求是有根据的,根据就是下属抚按大臣会同道、府官员的报告,还有他自己亲身的调查。总之,这些地方的确是危苦已极正由于如此,他才敢于向朝廷呼吁。为了能得到最高统治者的应允,他还顺便说明减免的并不多,并且着重指出:如果此建议得到批准,江南这些地方的人民将会欢声震动”。也就是说,清朝在这些地区可以得到民心,使这些地方目前得以安定;而且,更重要的是,今后就可以从这些地方得到丰厚的赋税收入。这个揭帖是在顺治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送到朝廷的。洪承畴的建议、请求,虽然从清朝统治的长远利益考虑,但在当时来说,对人民、对安定江南,对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都是有益的。象上述的建议和请求,对洪承畴来说,到江南后绝不只一两次。就在几个月之后,他又上揭贴,为安庆地区残县人少、地荒,钱粮骤无所出,泣吁破格重免以俟生聚事当时安庆所属的潜山、太湖两县,人民逃亡,地土荒芜,百里几无烟火,城市亦多荆榛因此安庆巡抚李犹龙向朝廷报告了这种景况,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不但无皮骨之堪敲,亦且恐子遗之将尽洪承畴说他读了这个上书,真可痛哭流涕

朝廷看了李犹龙的题本,就令派满洲官员亲自勘查。于是,洪承畴会同朝廷看了李犹龙的报告,于是,户部郎中吕可升等商议,选满官一员金打喇罕,带领通事桂承良等十几名,还有一员汉官、户部主事张清议一同到安庆的这两个县查勘。洪承畴想得很周到,怕他们这一行人到那里,地方无钱供食宿,令江宁拨银米供给;并令他们“不许分毫索扰地方”。他还让安庆地方选一名廉洁干练的推官,陪他们前往,又一再严禁满汉官兵骚扰地方。这一行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勘查,回到江宁,将两县情况如实报告了洪承畴。洪承畴又将他们勘查的情况转奏朝廷,再一次提出请求建议:

比到西县郊外,城内既无人烟。……逐处亲加查勘,其荒残之残苦,即李抚院(指李犹龙)原疏犹未尽其情形。倘不概从蠲恤,料理开垦,恐数十年后,亦难复其故业。查潜山县原额地,叁千贰拾陆顷捌拾贰亩内,见在成熟地,捌百壹拾顷捌拾壹亩;抛荒地,贰千贰百肆顷零壹亩。见存人丁,计壹千陆百肆拾丁,余皆死亡,无从稽查。太湖县原额地,肆千壹百玖拾陆顷捌拾肆亩内,见在成熟地,壹千壹百顷;抛荒地,叁千玖拾陆顷捌拾肆亩,见存人丁,计叁千伍百陆拾贰丁,其余死亡,无从稽查等因。……

这个揭帖还说到潜山连修县城城墙的力量都没有,而且潜山、六安、英山、太湖等县“田荒丁逃”,甚是悲惨。揭帖末尾缺落,但从揭帖题目上可以看出,他是请求朝廷破格重免太湖、潜山两县几年赋税之类的话。同时,由于下缺,不知此揭写于何时,但送到朝廷的日期是顺治三年八月初四。一般来说当时由江宁送往朝廷的奏章,需要二十天。因此,洪承畴的这个揭帖大约是七月中旬发出的。

当时江南百姓不仅受到战争带来的灾难,不能安居生产,而且一些地方的天灾也十分严重。对于这点洪承畴也了解的很清楚,并为此常向朝廷请求蠲免百姓应交的钱粮。如江西,在顺治三年时灾荒严重。“民间久已绝粒,草根木叶,采掘殆尽”,“南康府属,有一家七口无养,同时服毒而死者而当时江西的战事并没有结束,虽说在顺治三年五、六月归顺,但实际上入版图者,仅南昌、瑞州、临江、南康四府”,其余饶州、抚州、广信、建昌,叛服不常”。加起来不到全省地方的一半;到顺治三年十月,攻克赣州、南安,清朝在江西所辖地方,也不过三分之二。为此,江西仍需要大量军队,当时那里有清军3万人。这就要供应3万人的军粮兵饷。由于灾情严重,顺治二年除免减外,江西应征漕粮36万多石,已经征到的只有7万多石。其中用于江西镇兵军粮1万多石,贝勒勒克德浑率兵于湖广作战,急需军粮支去1万石,只剩下5万石。而这5万石没有运往京师,是由于久旱水枯、舟楫不济江西巡抚、按察两院于顺治三年八月十一日先后具本,要求将余下的5万石留充兵饷。经户部研究,只同意他们留下24000石,其余上解京师。但是,这样处理并不能解决江西的问题。于是,洪承畴又于顺治四年二月二十二日上本,说明江西通省奇荒”,漕米断难开征其实,当时清廷已决定调洪承畴回中央任职。他完全可以坐等交班,不再管此事,留得新任去处理。但洪承畴并没有这样做,而仍是帮助江西抚、按两院解决粮食问题。他在题本中,首先讲明所剩的5万石漕粮,已经又支出32880石,实际只剩17140石。而且,剩下的漕粮,还要供九江等地军队月粮。他说,这样做是很必要的。因为:

今兵虽有经制,而饷未有成额。库藏既无可搜刮,民间又未敢加派。欲三军号腹荷戈,此万万不能者。

他说,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江西将领和各府驻防兵,才纷纷陈请留下5万石粮。除了这5万石粮也没有其他门路去筹备军粮了。这也就是江西两院一再上疏的原因。从当时看,这5万石粮食,已经所余不多,应当允许他们把已经支付出去的报销掉。他在题本中还提出,江西省顺治三年的漕粮,应当蠲免,并说出充分的理由:

江右二年、三年郡县归顺,方及一半,其半尚多梗化。加以天灾叠降,人祸频仍,无辜赤子,一死于土寇之焚掳,再死于逆贼之蹂躏,继死于兵马之剿洗,旋死于旱魃之熏灼,疫疗饥饿而死者,又不知凡几矣。迄今寥寥孑遗,仅存皮骨,不惟贫者贫,即富者亦归于贫;岂但死者死,即生者亦几于死。纵欲典田废产,谁是承售之家?更思鬻女卖男,无复收育之主。糠枇尽而食草根,草根尽而食树皮。……此皆按院巡行所至,目击心惨者,职等曷敢一字涉虚,自蹈虚罔。恳祈垂怜地方异灾,百姓异苦。有司万难征比。乞将三年分、漕粮具题蠲免。不惟江右拾参郡奄奄待尽之黔黎,几死复性;且人民存,则将来之土地有人耕种,贡赋有人办纳。……是爱养百姓,正所以为朝廷计也!

洪承畴这个题本,是要承担风险的。因为朝廷对江西两年漕粮事,已几经批覆。但由于中央并不了解下情,而且当时清初大规模的统一战争,连年不断,开支很大,仅军费一项就十分浩大,超过人民生产所能承担的能力。所以出现了人不敷出的现象,也确实急需漕粮,以顺治九年户部统计:

钱粮每岁入数一千四百八十五万九千余两,出数一千五百七十三万四千余两……。见在不敷银八十七万五千余两。即使天时无警,正供不亏,而军士嗷嗷待哺,民力已竭矣!

正是这个原因,清中央政府对各地征收的赋税,催收很紧,绝不轻易减免。从江西抚按两院一再具题上报,而没有得准允,就可以看出。当然,由于明末以来,缙绅地主为了自身利益,包揽税收,拖欠钱粮,将所收到的钱粮大部分入了私人腰包。这在他们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入关以后,清统治者为了笼络人心,对他们给予种种优待,他们故技重演。一些地方官“惧其权势,不敢征催”清廷了解到这种情况,对下面因灾情等种种原因请求减免,并不十分相信。这也是江西两院具题未获准的原因。洪承畴出面讲话情况就不同了,一是他地位摆在那儿;二是他为官正直,朝廷相信他不会弄虚作假。加上他这次上疏是“冒死恳留漕米”,清廷自然更为重视。洪承畴的这个题本,反映出他在招抚江南各省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的这段时间里,以他的身份地位,的确做了一些有利于人民和社会生产恢复的事。

当时整个江南地方清军缺粮饷,是个普遍的问题,前面的题本里已经谈到。实际情况自然不止江西一省。洪承畴由江南各省呈报的村料看到:湖南的军队也是“数月无饷,枵腹难堪”,各地总兵叫苦连天。黄州(今湖北黄冈)总兵声称,“兵丁缺饷,饥寒难忍,职点金无术危迫难待”。

德安(今湖北安陆)总兵还反映了由于缺饷兵丁自动散去的情况:“兵丁值此凝寒,嗷嗷待哺,职原辖兵丁散者七千余名。”还有一些新归附的总兵,因清朝没有粮食给他们,他们只好率军队自动转移。更严重的是,有些故明将领原准备归降,“见粮饷匮乏,观望踌躇“洪承畴面对这种情况,也不得不向朝廷呼吁:“此诚无米之炊,巧妇实难措手!”湖南的困境,如前面的题本所说,贝勒勒克德浑和叶臣商议,让洪承畴帮助解决,洪承畴感到很为难。按道理,勒克德浑是他的上司,湖南又与江南省距离较近,应当大力支援;可是,从哪去筹措呢?他不得不上报朝廷,请求办法:

江南新经归附,各府俱驻有提督总兵,官兵日支本折钱粮,所费甚多。江宁又有满汉大兵,所用折色银两与粮料草束,无不催派于各府。臣等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再四踌躇,无可为计,……伏祈圣明敕部(指户部)速议,以济急需事理。

正如洪承畴这里所说的,江南省本身的军饷就成问题。为江南省军饷不足,洪承畴于顺治三年三月又上揭帖,要求从解北解南的钱粮里“通融支用”。他说“若不准其开销,则紧急军需,无可支应,即严加督催直起解,府州县亦别无转输之术”。他认为只有到江南剿抚大定,兵马减汰之后,一应钱粮乃可照例分别南北在这个揭帖里,他根据地方官上报的数字,算了一笔细帐,徽、宁、池、太等地驻兵所需的费用,同这些地方征来解北解南的钱粮正好相抵,如不允许用这笔钱粮,就别无出路了。关键是当时这些地方用兵正紧”,没有粮饷的军队,怎么打仗呢?

对于如何解决军队粮饷的不足,清廷和他手下的大臣,包括洪承畴在内,都没有好办法。全国没有统一,已经归附的地方,也没有安定,各地抗清势力,尤其是江南的抗清势力还在蓬勃发展,军队的数量减不下来,“兵必须饷,饷出于民,将欲减赋以惠民,又虑军兴莫给;将欲取盈以足饷,又恐民困难苏,必如何而能两善欤?”这是顺治诏书中的实话。作为皇帝,实际是多尔衮,面对这个难题还可以用时间考虑、研究,但是在下面第一线独当一面的洪承畴,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让他考虑、研究了。军队无粮,还要打仗,他就必须立即拿出粮食来给他们吃,否则不仅仗打不下去,还有可能发生变乱。洪承畴对这种情况看得很清楚。加之南方一些地方如江南省的潜山、太湖地区和江西的部分地区,遭兵乱和天灾,“伤残至极”,要想从这些地方筹措军饷是不可能的。为此,他只能提出很现实的办法,即拆东墙补西墙,如前所说的挪用解北解南的钱粮,作为地方军饷;甚至还有留用解往京师的漕粮,抵作军饷。除此之外,他还提出留关税和盐课的办法,来做军饷。顺治四年九月,在他决定回京之前,又上揭帖,就是请求“全留关税酌留盐课”,以济官兵之饷。揭帖里说:

今浙江、江西、湖广三省地方初附,从前伤残至极。

时下各处军兴,即本省兵饷不能自给,实无银两可起解,江南必待三四年之后,乃可望起解,是江南应用钱粮,只有本省解南银两,为数无多。自户部题留关税、盐课□□□后□□□米,江宁钱粮中断,今又添此兵士加增□□,南户部银库、布政司库,益苦不能措发。……职□不得已,惟议将江南各关税照旧全留及酌量存留盐课,乃可接济急用。

洪承畴的这些办法,并非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在当时既可解燃眉之急,又可以不进一步搜刮百姓,还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清朝进入江南以后,除从江南索取赋税等收入外,还采取推销人参的办法,来增加中央政府的收入。洪承畴总督江南军务兼理粮饷期间,还承担了这项任务。人参是女真族生活的东北地区的特产,产量可观。努尔哈赤时代,人参就是女真贵族的一项重要收入。女真族用人参同明朝换取银两或必需品。万历年间,明政府对努尔哈赤停止两年贡市,造成女真“人参挹烂至十余万斤”。这说明当时人参产量是很高的。随着满洲的兴起和势力扩大,东北人参采集业规模不断扩大。但在江南,当时因“剿抚未定,土贼生发,乡城阻隔,人民尚不得安业”,就没有什么人去买人参。而且,其时“浙东与闽、广潜号拒守,湖广与江西正在用兵,道路未通,客商难前,又不能远处贩卖”,因此,人参的销售很不景气,正如洪承畴所说,“向来各章京等每日在江宁开设市肆,晓谕发卖(指卖人参),并无士民人等承买,各章京甚为告苦洪承畴也感到没有办法,所以他说职亦苦无调停之术”。他于顺治二年九月内奉圣谕发人参到江宁易卖”,却遇到先后赍到人参,无人承买”,为此,他请求皇上降低人参的定价,降到每斤32两白银。而且他还说明即减价尚未知愿买与否清廷接受了他的意见,由户部传奉明旨,必三十二两以上方许发卖,若三十二两以下,不准发卖

其结果,不出洪承畴所料,仍是没有人承买。于是,他会同江宁省官员多次商议,也得不出好办法。他不得不在顺治三年三月上报朝廷,提出自己对推销人参一事的看法:

欲分发各府州县,使各印官转卖,恐至摊派,科敛大滋扰害,甚非皇上爱恤民生至意。而久留不发,又惧涉于怠缓。反覆计虑,必需大兵征剿之后,江、广、闽、浙各处渐定,道路疏通,方有发卖机括。

也就是说,他向朝廷明确指出,现在不是到江南推销人参的时候。他还认为,现在清朝八旗派了很多将官,驻在江宁,专门推销人参,这些人每月要耗费钱粮1200多两,“如此坐候。空度月日,糜费钱粮”而“人参实未能发卖”,是一种很大的浪费。所以,他提出,让这些人暂时先撤回去,“俟征剿半年以后,四方大定,再行发卖”或者是留少数人看守。由这年年底洪承畴所上的揭帖看,清廷并未接受他的意见,这个揭帖里汇报了从顺治二年九月到顺治三年六月所派发的人参收回的银两数。应收的银两应是248292两,而实际已收回和起解进京的银两共有175762两。还有72529多两,因商贾尚未大通,一时不能遍卖,尚未收回。对这部分未收回的银子,洪承畴向朝廷说明,他已是再四行催,必定于岁内全完”。这说明,清廷还是令洪承畴推销人参,他没有办法,也只好推销,而这个推销实际是摊派。即职会同户部、总督、侍郎、操江诸臣派发至于怎么派发,他没有说,既然是派,自然是命令、强迫,不会是自愿的。也就是说,洪承畴在遇到民间的实际问题与朝廷的令行有抵触,一般他会从实际出发提出自己的意见。但这个意见被否定后,他也只好照朝廷的旨意实行了。不过,他并不就此罢休,而还是尽可能再次提出折衷方案,以多少适应一些民间的实际情况,这大约就是他为官的一种本领。这种本领,最高统治者容易接受;而对下面也多少可以缓解一下民间与朝廷的矛盾。在三年底上的揭帖里,他又一次提出人参的价格问题。已经卖出的人参是按每斤31两银子销出去的(比原订的价格少了一两)。然而,这批人参的售款还未收齐,清廷又于三年十月向江宁发出人参1960多斤。对这个无止境的销售任务,他不得不提出意见了:

职以江南前发人参价银未经交完,今若将新参再派发江南,先后重叠,益致迟误。职与户部、总督、操江诸臣议,将新到人参必设法分发于湖广、江西、浙东等处,以少宽江南民力。职今已一面料理派发,不致迟缓,惟人参价值,前蒙圣恩每准减至三十一两,江南民人无不感戴皇仁。此时见在人参,职必照前定价发卖,不敢求减。但虑辽东所产人参无穷,恐将来必再发各省易卖。此时地方剿抚未定,亦有初入版图,人心未一,贩卖生意有限,民力甚称艰难。职不得不预叩圣恩,再量宽减。倘此后继发人参,每参一两得价银一两五钱,一觞得价银二十四两。南方各省民人可藉人参以养生,输价于朝廷,足供公家之正用。如此则民心乐从,既私济人利物之皇恩,尤见藏富于民之圣意。……

这次洪承畴要求降价的幅度是比较大的,也是比较合理的。人参并非生活必需品,偶然一次摊派,还问题不太大,每年都摊派下去强迫购买,就成问题了。所以,对于三年十月新发到江宁的近两千斤人参,洪承畴准备将这批分发到湖广、江西、浙东等地去卖了,而不再在江南省分发,目的是“以少宽江南民力”。宽民力,这是洪承畴考虑问题的一个出发点。在“民力甚称艰难”的当时,不考虑“宽民力”,就无法使清朝在江南的统治得以确立,这是身在第一线的洪承畴,较之高高在上的多尔衮,更有切实体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