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再次入京佐理机务

第一节 返京后的家事和国事

洪承畴大约是顺治五年(1648年)三、四月,在江宁移交工作的。因为在此之前,二月底,他仍然以“招抚江南各省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的身份上题本。移交之后,他就启程了,四月回到北京。他这次回京是和母亲、胞弟和孩子一同回北京的。得到父亲已经去世消息后,洪承畴派差人唐士杰去福建接母亲。他母亲傅氏等人,于顺治四年五月从家中动身,到七月初四到达江宁。傅氏那时已经75岁,母子分别已有多年,洪承畴在一份揭帖里,描述了母子相见的情景。

职见职母年已望八,气血衰弱:职母见职右吕全翳,发白体瘦,不觉相对悲泣。

当然,这份揭帖主要是表示母子二人能够相见,是感谢清廷的恩德。揭帖写于顺治四年七月初十。回到北京时,他的家里除母亲、弟弟和儿子外,还有夫人刘氏。这位夫人可能是降清后在北京新娶的。法式善:《洪文襄公年谱》上记载顺治二年“刘夫人来归。”福建家中尚有结发妻李氏,另外孩子洪士铭的妻子林氏,就是洪承畴的儿媳,也在福建家中陪伴李氏。按照封建道德,洪承畴感到让李氏、林氏仍住在家乡,不近情理。而且当时福建形势由于郑成功的抗清活动,仍然动荡不安。洪承畴在奏本中就讲到上年(顺治五年)捌月间,王师抵泉州府,臣家眷在城内围困已极,幸俱保全”。于是他在回京任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当年的年底,借朝廷派往福建的差官之便,寄去家中,让婆媳二人于第二年四月初从家里动身来京。他在奏本中还讲到:

臣之身家蒙圣恩生全豢养,止应搬取家眷赴京,万无将妻子仍回南住之理。臣结发妻不可离臣,臣子又必不能离其母,亦不能离伊妇,骨肉分离两地,万难为情。

清廷对他的这一要求立即认可。洪承畴的妻子李氏婆媳,于顺治六年五月初到杭州,而后由水路抵达京师。这说明当时运河还畅通,所以可由杭州乘船抵达北京。从家乡到北京全程4000多里。洪承畴为官清廉,这笔长途旅费他感到有困难,且沿途动乱不安,就在奏本中要求说:

途程远而臣力薄。臣敢叩恳皇父摄政王睿慈敕下兵部,给臣夫马、船只、勘合一道,给沿途防护牌一张。这要求也得到多尔衮的同意:

(殊批)皇父摄政王旨:是。卿妻并子妇眷属,即宜搬取来京。所请勘合等项,俱准给。兵部知道。

从洪承畴奏本里,还可以看到一件事,即他的母亲傅氏,“思归迫切”。学年初(顺治六年),她得了一场大病,十分危险,后来总算好了。病好以后她仍是“日夜思归不已”。洪承畴“以沿途多警,福建未宁”再三劝慰;同时还“以臣子妇陆月终必来”相劝。于是,傅氏就催洪承畴赶快安排福建的婆媳二人来京。洪承畴写这个奏本的原因也就在此,“臣母急催臣具奏,臣不敢有违”。他母亲傅氏为什么日夜思归不已呢?原因大约有这样几个:一是福建人的家乡观念较重,长期生活在南方,年近古稀,到风沙大、气候干燥的北京,必然很不适应。再有,她的丈夫、洪承畴的父亲洪启熙尚未安葬。(在这个奏本里提及此事,可惜这个奏本是残缺的。总之,洪承畴在奏本中提到请求及早安葬其父。)在封建社会,夫死未葬,其妇是不会安心在外地安度晚年的。还有她在京很孤寂,语言不通,在京的媳妇刘氏大约不会是福建闽南人。儿孙平日忙于外务,也不可能陪她聊天,这大约是她思念家乡最主要的原因。所以,当洪承畴提到要把福建的婆媳接到京时,她就急催洪承畴去安排。福建的婆媳到来后,她有了谈话人,就不会那么寂寞了。过去,对傅氏日夜思归历史学家和文人都做了不少文章。《广阳杂记》上,有这样一段文字:

洪经略入都后,其太夫人犹在也,自闽迎入京。太夫人见经略,大怒骂,以杖击之,数其不死之罪曰:“汝迎我来,将使我为旗下老婢耶?我打死汝,为天下除害。”经略急走,得免。太夫人即买舟南归。

这段文字,显然不是事实。其一,洪承畴降清后与母亲会面,不是在北京,而是在江宁。如象《广阳杂记》所说,洪母见承畴大骂并以杖击之,则洪承畴从江宁回北京,洪母就不会随他北上,更不会要洪承畴将儿媳、孙媳尽快接到北京。其二,太夫人即买舟南归,也不是事实。其母在江宁见洪承畴,是顺治四年七月的事。她并未立即南归,相反,随洪承畴于次年四月来到北京。到顺治六年,她又令承畴将儿媳、孙媳接来。大约她们在京又住了几年,洪母傅氏年老体衰,至顺治八年,洪承畴送母回福建老家。由于这件事没有向皇上奏报,后来,外转御史张煊弹劾洪承畴不请旨私送母回闽洪承畴只好自引罪”。皇上以送母回闽未奏,为亲甘罪,其情可原”,就没有追究。第二年,顺治九年,傅氏在家乡去世。洪承畴请求为母亲守制。顺治帝以内院事务繁忙,命他照常工作,但给了祭葬银伍百两。这项开支在顺治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福建巡抚宜永贵的揭帖,奏销顺治九年分闽省应解工部钱粮内,有此一项开支。这说明,傅氏的确死于福建老家。洪母在离世之前,要求回到家乡,这本是人之之常情。

洪承畴从江南回到北京,很得清朝最高统治者重视。皇上“特召赐宴及赐大蟒袍、靴袜等项”,太皇太后“特恩赐宴”。仍让他入内院办事。而且,在这一年“加上四祖尊号,覃恩封赠三代,皆少师兼太子太师,三代配皆夫人”还保持“荫一子入监读书”。皇帝、太皇太后亲自赐宴,这对大臣来说,是相当荣宠的待遇。还有一件事,也可看出洪承畴的地位,不同一般降臣。洪承畴降清后,分在镶黄旗下,但并未拨入八旗的基层组织,即具体的哪一个牛录。这样,清廷赐予他的房屋、田地、壮丁并未归入镶黄旗下,也就没有任何赋役负担。顺治八年(1651年),洪承畴认为这样下去,一方面不足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属于旧臣,也就是同入关后的降臣有所区别;另一方面,也不要使自己在旧臣中太特殊。于是他就请求拨到镶黄旗的乌金绰哈固山牛录下,以“使臣照例当差”,户部同意他的意见,并且表示: 

看得洪承畴既在旧臣之列,自宜照例随固山今住址见在镶黄旗地方,相应允从所请,将壮丁数目收入镶黄旗乌金绰哈固山下可也户部送给顺治帝,顺治帝立即殊批“洪承畴愿归何牛录下,听从其便”。本来,降臣归属何牛录;一般是按其住地决定的。洪承畴初降时,并无房屋、田地和壮丁,但那时他以一个降臣对八旗的规矩又不熟悉,恰如他自己所说“未知满洲事例,未敢请命拨入牛录下”。八年以后,他对满洲的事可以说一清二楚了,所以他请求拨入的牛录正是按照住地提出来的。尽管他是按规矩提出的,而顺治帝批示是“听从其便”,愿意归哪个牛录,就归哪个。这的确表现出朝廷对他的荣宠和他的地位非比一般。

洪承畴二次入京在内院仍是佐理机务,这次的时间较长,从顺治五年至顺治十年五月,整整五年。在这五年中,洪承畴所起的作用要比前次入京佐理机务的作用大。但也有个过程,他二次入京时,恰恰是前面提到的两件涉及他本人的案件之后,尽管朝廷仍然信任他,但这两个案子多少对他有些影响,洪承畴并没有因在江南为清廷建树功勋而升迁。他回到京城虽然受到皇、太后的热情款待,但仍是原官原职。第二年,多尔衮任命洪承畴和范文程、刚林、祁充格、冯铨、宁完我、宋权,一同充任《太宗文皇帝实录》一书编纂的总裁官。皇帝为此事下的敕书是这样写的:

兹者恭修太宗文皇帝实录,择于顺治六年正月初八日开馆。朕惟帝王抚宇膺图,绥猷建极,凡一代之兴,必垂一代之史,以觐扬于后世,诚要务也。我太宗文皇帝应天顺人,安内攘外,在位十有七年。惟文德之昭,武功之盛,以及号令赏罚,典谟训诰,皆国家之大经大法。尔等稽核记注,编纂修辑,尚其夙夜勤恪,去据精详,毋浮夸以失实,毋偏执以废公,毋疏忽以致阙遗,毋怠玩以淹岁月。敬成一代之令典,永作万年之成宪,和殚乃心,以副联意。钦此。

敕书中强调编纂太宗实录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多尔衮在百务繁忙中,亲自过问太宗实录的编纂,是有政治目的的,那就是希望按照他的意思来剪裁史料。他命令总裁官刚林从太祖实录里,删去多尔衮生母,大妃纳喇氏不愿殉葬的记载。刚林同范文程和祁充格一齐把这一部分内容抹去。刚林等人为编太宗实录,还将在盛京时所录的太宗史册的内容加以增减;对多尔衮所做的一些不好的事,也没有写入史档。编纂的工作刚开始不久,多尔衮就去世了;很快又被指控谋逆,这场工作不得不停了下来。多尔衮在世时被重用的刚林等人,均受到牵连,删改太宗实录和增减太宗史册,自然成为他们的罪状。这个权重一时的文臣领衔大臣刚林,虽然为官廉洁奉公,很有才干,只因受到多尔衮的荣宠,以所谓的密谋叛逆罪被处死。总裁官里的祁充格也被处死。只有范文程因多尔衮对他的疏远,得到顺治帝的保护,“仍留原任,前所行情罪已结,今后于委任职掌,当矢忠报效。”这次政治动荡及到编纂太宗实录的班子,为首的刚林,祁充格已经处死;受多尔衮宠信的冯铨,也在顺治亲政后,在对多尔衮势力的清洗中,被赶出了朝廷。洪承畴虽受多尔衮重视,但看来并未卷人这场政治斗争。不过编纂班子主要人员死的死,走的走,编纂工作不能继续进行。到顺治八年底,弘文院大学士希福又奏请编纂太宗实录,得到顺治帝的许可。希福是个有文才的满洲儒臣,兼通满、汉、蒙古三种语言。皇太极时,就以内院大学士参与翻译。编纂史籍的工作,只是由于多尔衮与满洲贵族争权,希福成为牺牲品,被废黜了六年。到顺治亲政,重新任命他为弘文院大学士。顺治九年(1652年)正月,顺治帝又一次命纂修太宗实录,重新任命编纂班子:

以大学士希福,范文程、额色黑、洪承畴、宁完我充任总裁官。学士伊图、马尔都、苏纳海、蒋赫德、刘清泰、能图、叶成格、图海、白色纯、胡统虞、成克巩、张瑞充副总裁官。侍读学士麻禄等(二十六名)……为纂修官。

顺治又一次发布敕书,内容与前次大同小异。这次修纂主要是班子的变化,与前次相比,两个班子都有的总裁官只有三人,即范文程、洪承畴和宁完我。而这三人中只有洪承畴一人没有涉及这场政治风浪。当然,这个班子组成后一年多,洪承畴又一次调任南方,也就没有再参加太宗实录的编纂工作。

除了编书,洪承畴还在顺治六年,做了会试的正考官。满洲贵族为了笼络和收买汉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早在皇太极后金天聪三年(1629年),就开始在境内施行科举考试。改国号为清的那一年,1638年,清朝录取的举人有十名。清初缺少文官,中举的多被授官任职。清朝入关以后,为了消除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反清情绪,更为了健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统治机构的需要,顺治于北京登极的诏书上,就定下了乡试和会试的时间。具体的是“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此后,清初的不少大臣,都一再提醒满洲最高统治者,要倡导科举,使“读书者有出仁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这是“不劳兵之法”大学士范文程特别指出,“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请再行乡、会试,广其登进”。洪承畴本人是进士出身,自然也积极倡导科举,加之学识渊博,清朝统治者就令他担任会试的正考官。人关后,清朝首次会试在顺治三年二月,中试名额为400人。明代的科举,一般取300人左右,清初为收拢人才,增加了100名,原定顺治六年为第二次会试,也是为了广招人才,又于顺治四年增加了一次会试。所以,顺治六年的会试已是第三次了,中试名额仍为400人。这次考中的进士,著名的有“左敬祖、吴正治、汤斌、熊伯龙、郝浴、李本晟、王清、曹本荣、张士甄、马绍曾、施闰章、皆一时贤才”。这些进士经过殿试分为三甲。全部授官,一甲的授翰林院官,二甲的分授参议,三甲全授知府。当时两广初定,三甲的知府都分到两广等省补用。

回京后,洪承畴任职的态度仍然是积极的。时常上疏提出有利于治国安邦的各项建议。如当时由于清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加之清初经济凋蔽,各地人民的反清情绪高涨。尤其是顺治五年、六年的宣大总兵姜起兵反清,引起山西大部分和陕北一些地区的响应,波及面广,距清朝的统治中心又近,真可说京城之外烽火连天了。尽管顺治六年(1649年)八月,姜璞的反清被镇压下去,但是,他的支持者仍在各地广为活动。洪承畴看到这种形势,提出加强京畿地区巡缉的建议: 

“国门之外,大盗公行”,备防不可不周。应于良乡、通州、海子、昌平四面,俱选拔满洲官员巡缉,分汛责成。仍禁扰累无辜,如仍前疏忽,有失事之人告发者,即照汛究治。

这个建议经兵部讨论同意执行。

不过,这段时间,洪承畴上疏中影响较大的是,提出了选官的保举连坐法。清初从中央到地方缺官现象严重,多尔衮等清朝统治者,急于健全各级官僚机构,使国家机器能够正常运转起来,选官的范围比较广泛,对明朝降官,基本上是原官供职。多尔衮明确主张不必苛求,只要愿为清廷效力,都可委任。这样一来,不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象福建的巡按周世科,倚仗自己是关外旧人,到地方上为非作歹,《榕城纪闻》里说:

周世科开妄告之令,无赖之人辄肆志于乡绅大室。前松江知府陈亨,被人告责十五板。前户部主事林宏衍,锁.链到官。前处州府知府郑奎先,锁拿到官,送银八百两,.免罪。

福建人民被迫起而反抗。后来由浙闽总督陈锦调查,才查出福建人民反抗的原因。象这类的事,不只一件。针对这种现象,洪承畴指出任官不能贤愚不分,尤其是封建大吏,要用得其人。为此他提出了保举连坐法:

平治天下之道,在于各省督抚总兵,俱得其人。然人才难得,知人亦不易。旧时会推,原有成例。正为一人见闻有限,必合众论乃为无私。今欲用得其人,宜实行保举连坐之法。如督抚、总兵员缺,令吏、兵二部满汉堂官详加评注,自书姓名保举,再以咨询左右大臣,议论相合,方行点用。俟后有功效,保举者受荐贤之赏;若旷职债事,保举者受妄昧之罪。庶封疆,民生,两有攸赖矣。

洪承畴的这个办法,可以促使举荐的人慎重行事,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滥荐亲信、门人,而不论品德才能。他的这个建议得到多尔衮的赞同,立即以皇帝圣旨下达:

以后用督抚镇,著内院九卿会推。若有独知灼见,情愿保举者许自行保举,得人者,升赏;误举者,连坐。这种保举连坐法,不仅在顺治时采用,康熙、雍正时也仍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