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江南的政权建设和经济措施
第一节 健全地方政权
洪承畴在任江南总督期间,主要的精力用于平息江南抗清势力,以安定江南局势。同时,他还在如何治理江南方面,做了不少事,为清朝长久统治江南,奠定了基础。
洪承畴到江南时,南京已改为江宁省,应天府也已改为江宁府。还在清军占领南京以后,清朝就面临着如何处置南京和设官的问题。是维持原状,还是加以改变。清廷派往南京面见多铎的侍卫绰吉图、巴克善等,就转达敕谕说:“南京或仍为京,或改为省,俟大定日再议”这个“大定”是指南京管辖区的“大定”,还是指整个江南,不得而知。但从后来的发展看,是指前者。南京作为京城,从三国时的东吴开始,后来的东晋、宋、齐、梁、陈都以南京为都城,南京日益繁华。隋、唐、宋、元几朝,南京除在南唐时为都城外,其余时间虽不是都城,但地位也很重要。到元朝末年,朱无璋以南京(当时称为集庆)为根据地,发展起来。明朝建立后,自然以南京为都城。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后,南京作为留都。那时候,皇帝住在北京,中央机构也都设在北京;可是,由于南京是留都,中央的机构在南京也有一套。不过,南京的一套,事权较弱,多限在南京境内;官吏人数略减,比较清闲,俸禄也低一些。一般来说,年老而名望较高的,刚直而不容于人的官员,多调往南京为官。清廷把南京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是在多尔衮以顺治名义诏布江南的诏书里谈到的:“南京为江南根本之地,绾穀十省,应设镇守文武大臣,及各衙门职掌应因应革,各大小官员应裁应并事宜,著吏兵二部会同九卿科道,详确议奏,以凭裁定。”根据多尔衮的意见,到顺治二年闰六月,九卿科道开会商议南京的地位和设官的问题,到会的大臣各有各的主张。有的主张在南京仍然保留六部、都察院、操江、巡江、府尹、国子监、六科;有的建议在南京立都督府,以亲王统领,统领的亲王一年一换,六部中留下户、兵、工三部侍郎,裁减司官,改御史各差为大差,统于北部都察院,提学用翰林,统于内院,设布、按两司,尽去南京名色,并改应天府名色;有的说,留副都御史一员,设操江事御六员、巡江科三员,兼设六科;有的说,六部各留侍郎一员,量裁司官,留科二员、道四员;还有的说,六部堂官都应分设,如行在,操江归北兵部,巡仓、巡城归北都察院。总之,说法不一,互有异同,“而请设部院科道衙门,率居其半。更有云我朝定鼎北京当以南京为陪京者”。吏部侍郎兼翰林院待读学士陈名夏等则认为:
国家定鼎神京,居北制南,必不当如前并称都会,宜去京之名,存设官之实。户、兵、工三部,各自北差侍郎及各司官,如饷司、分司例。操江亦自北差,管江防事务。巡城、巡江、巡仓,俱并都察院,作大差。国子监自裁。
陈名夏是崇祯十六年(1643年)殿试一甲第三名进士,很有学问,很有名气;降清后,颇受重用。在这次会上,对南京问题,他明确提出,不应当再把南京作为都会,而应当“设官如诸行省”。当然,由于他是江南溧阳(今江苏溧阳)人,对南京的情况比较了解,在具体设官建议中,主张在南京多设一些官员。清廷对他的建议很赞成,基本采纳;不过,对南京官员设置的具体问题,则交给了洪承畴,让他根据情况,提出方案。清廷的决定是这样下达的:
汇疏奏入,得旨:南京著改为江南省,设官事宜照各省例行。但向来久称都会,地广事繁,诸司职掌作何分任,听总督大学士洪承畴到时,酌妥奏闻。
几天以后,清廷又下令“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府尹为知府”。接着,在清廷任命多罗贝勒勒克德浑为平南大将军,同固山额真叶臣、总督洪承畴前往江南,代定国大将军和硕豫亲王多铎时,多尔衮致书多铎。在书中,对南京改省之事又做了一些安排:
南京著改为江南省,应天府著改为江宁府,设知府,不设府尹。掌印指挥、管屯指挥暂留,余指挥,俱裁去。其卫所改为州县。俟天下大定,从容定夺。福王宗室在任者,悉改补别员,彼处所筹钱。留充兵饷……新投诚官刘良佐、李本深、张天禄等,应否带回及彼处安置,王等酌行。其太子福王及诸王并王铎、钱谦益、陈洪范、张秉贞等,俱带回。公侯伯等应否带回,王等酌行。蒙古人员尽行带回。
实际上,多锋进南京后,收了很多降官,并加以委任,同时上报朝廷。至此,多铎虽然调回,但他委任的官除少数由多尔衮点名让他带回北京外,其余仍在江南省任职。包括多尔衮书中提到的刘良佐、张天禄等人带回与否,从后来情况看,多铎没有带回,而留在江南,成为洪承畴平定江南的干将。清廷也正式同意多铎经吏部上报的江南官员的委任。这次委任人数很多,达373员。如故明通政使刘应宾,就是这次任命为都察院右金都御史,并巡抚安、庐、池、太,兼理军务的。还有总兵土国宝,也是在这次被任命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并巡抚江宁,总理粮储军务。洪承畴到任后,基本没有改变多铎的这些委任。不过,随着江南省辖境内,归附清朝范围的扩大,他对一些官员所管辖的地区,做了一些调整,主要是增加这些官员的管辖范围。如在他到任这年年底,吏部就同意了他对江宁省一些官员管辖范围调整扩大的上疏。具体覆文如下:
以江宁、苏、松、常、镇王府,隶抚臣土国宝志辖:池、太、徽、宁、安庆五府并广德一州,隶抚臣刘应宾专辖,仍兼管光、固、蕲、广、黄、德、湖口等处;庐、凤、淮、扬四府,滁、和、徐三州,隶抚臣赵福星专辖。其原颁敕书俱照各分属地方,务行改正。
前面提到的江宁巡抚土国宝,在这次任命中,就增加了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的管辖范围。洪承畴的这个上疏要求,还是合乎当时实际情况的。清朝入关后,随着统辖区不断扩大,所需的官吏也大量增加。尽管大量任用降官,但毕竟有不少明朝官吏在战争中死亡,要么不愿在清朝为官。所以,清初在很长的时间里,各地严重地存在着缺官的现象。洪承畴到江南以后,一次就推荐149人做地方官,全部为清廷接受,就是由于严重缺官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洪承畴经过几个月的工作,更感到清军新定的地区,如无人管辖,或管辖的人不得力,局势就不能稳定。所以,他选中一些既忠于清廷,又较为能干的人,扩大了他们的管辖范围,从而起到稳定江南省局势的作用。
洪承畴临行前对清廷给他的改京为省的任务,即江南省诸司职掌的安排,在到任以后,也于百忙中,不断的调查筹划。经过一段时间了解,他总算对江宁省官员设置提出自己的筹划方案,并将这个方案上报清廷。清廷认为他的方案很好,同意照这个方案去办。下面就是洪承畴对江宁省官员设置提出的方案:
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疏言:江南改京为省,一应设官自当与各省一例。应如所议。设操江都御史一员,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员,分守江宁道一员,按察使司按察使一员,驿传兼盐法道一员,分巡江宁兼江防道一员,整理马政道一员,按察使司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省城内掌印都司、操捕都司、管屯都司各一员,都司经历、断事、都事各一员,江宁府知府一员,江防同知、马政同知,船政同知、管粮同知各一员,捕盗通判二员,查盐通判、水利通判、管粮通判各一员,推官一员,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员,江宁府儒学、江亏上元两县儒学教授、教谕、训导俱照旧,两县县丞各二员,主簿、典史各一员。其部院等衙门,俱应裁去。惟户、兵、工三部、以军务方殷,兵马、钱粮、船艘为重,应于北京三部中,差满汉侍郎各一员,驻扎江南省城,协同经理。户部设司官六员;兵、工二部,设司官各四员,皆录衔北部,分理其事。
这个方案是按照临行前,清廷最高统治者的旨意,即“南京著改为江南省,设官事宜照各省例行”,来设计的,很细致,从省级的最高长官,到主簿、典史之类的小吏,都一一做了安排。而且,洪承畴还根据江宁省当时的实际情况,即当时江宁是清军统一江南各省指挥中心,军务繁多;而其本身也是初定,境内的反清活动时有发生。鉴于以上情况,洪承畴提出,要求中央的户、兵、工三部各派满汉侍郎各一员,驻在江南省城,共同管理兵马、钱粮、船艘等事。他还要求这三个部各在江宁城设司官数人,帮助侍郎来分理事务。对洪承畴的这个方案,多尔衮令拿到吏部覆议,得到吏部同意。于是,清廷才于顺治三年二月初七日批准洪承畴的这一方案。
同一天,清廷还批准了洪承畴提出的一批任官名单。其中有原故明南户部郎中高射斗,任他为清江南按察使司副使;原故明督粮道兵部郎中李尔育,任为清江南布政使司右参议、屯田水利道;原故明户部主事张天机,任为清江南布政使司右参议、分守江宁道;原故明户部郎中王琳,任为清江南布政使司右参议、驿传道;原故明礼部主事卢世杨,任为清江南按察使司金事、马政道;原故明礼部主事何平,任为清江南按察使司金事、江防道;原故明中军都司杨志和,任为清江南掌印都司。这一批共有七人,均是故明的降官。这是继上年十一月向朝廷推荐149员降官之后的又一批降官。虽然人数多,但说明洪承畴在设计江南省的诸司职掌的同时,也不断从降官中精心挑选适当人才来担当这些官职。从而使清朝江南省的统治机器,充分的运转起来。在运转的过程里,洪承畴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又不断地提出解决办法。由顺治三年六月十六日,他“为定议守巡江宁及安庆等道驻扎管辖职掌以便责成事”,而向清廷上的揭帖内容可以看出。揭帖里说,他到江南后,已按照朝廷旨意,设布承宣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其下又设分守江宁道一员,由现任布政司右参议张天机,管民事、官评、钱粮等事务;又设分巡江宁兼江防道一员,由现任按察司金事何平,管盗贼、水陆、防御等事务。这两个官已经按廷命令上任办事。不过,洪承畴认为他们两人任职的分守道和分巡道管辖驻扎的地方不明,应当再行议定。于是,他几次令江南省布政和按察二司商议此事,然后由他“再加参酌”,初步定了下来:
先为应天府,后改为江宁府,所属有上元、江宁、句容、溧水、溧阳、高淳、江浦、六合,共八县。内句容、溧水、溧阳、高淳四县,向系池、太兵备道分管;江浦、六合二县,向系滁、和兵备道分管。惟上元、江宁二县因在江南城内,旧只属本府所辖,未有该道管辖。兹江宁既有守、巡二道,则江宁府所属八县俱应归守、巡二道管理。其二道驻扎地方江南省城,城池辽阔,夙称重地,分守江宁道,应驻扎省城,料理八县民事、官评及地方钱粮诸务;分巡江宁兼江防道应驻扎溧水县,为适中之地,料理八县防御事宜及沿江盗贼、水陆诸务。如地方事情紧急,职与江宁巡抚及操江诸臣,仍委守道协同巡道共理,监军、防剿等事,可以一体责成。其池、太兵备道,见任右参议高岐凤,只应管辖池州、太平二府州县。该道见用关防,系整伤池、太、句容等处兵备关防,应去句容二字,另行改给。滁、和二州,全椒、来安、含山三县,该道见用关防,系整饰滁和兵备关防,可以照旧,不用更改。滁、和之间,前朝没有池河营,先有参将段士杰署管,该总漕督臣王文奎,题定江北经制不入数内,自应裁汰。即以滁和道新立标兵五百名,酌发防御,听该道就近稽查。又职前具题安庆府新设安庆兵备道一员,有新升金事夏继虞,见任管事,应管辖安庆府六县。其安、庐兵备道,只应管辖庐州府属八州县,不便再管安庆。该道见用关防,系整伤安、庐兵备关防,应去庐(从上下文看,应为安)字,另行改给。江南督粮道,见任副使兼参议高射斗,职原题管通省粮储,吏部覆疏:谓苏、松四府已有粮储道一员,高射斗只管理江、安、徽、宁、池、太、庐、凤、淮、扬拾府,而未及滁、和、广、德、徐四州。职以为吏部既覆管理拾府,则四州同在十府之内,自在其中,但未经题明,该道亦未便管理。职今为之拈出,以便道臣统辖。职谨具疏题请伏乞皇上敕下该部,再加覆议。恭请明旨行下,职等钦遵奉行。为此,除具题外,理合具揭须至揭帖者。顺治三年六月十六日。
从这个揭帖,看出洪承畴对江宁的官职分任权限是煞费苦心调查、了解并予以安排的。经过这番安排,使江宁与周围道、州县的归属分明,江宁省下的各道衙门设置、地方各官的管辖范围清楚,职能、权限明确。这不仅可以减少地方上由于归属不明、管辖范围不清、权限不明而造成的扯皮现象;更重要的是,对一个新建王朝来说,在新占领区,健全地方机构、明确官吏职责,多么有利于这个王朝统治的巩固。同时,地方统治机构的健全,有利于地方的安定,民事、官评等有人管了,多少也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从中国历史上来看,不少农民政权的失误,其中重要一条,都是由于不重视对占领地区的管理,有的政权则是只占领而不管理,实际上占领只是形式上的。明末农民战争中李自成在这方面有进步,能在新占领区设官管理,可惜时间不长,中央政权就自顾不暇了。而清入关后,重视地方机构的设置、官员的安排。这种重视是通过人来完成的,洪承畴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自然成了清初建官设制决策的重要人物。洪承畴为官任事很认真,即使上面已经定了的事,只要他认为有不妥之处,总要上疏指出,并要求重新考虑。在这个揭贴最后提到的江南督粮道高射斗的职权,就是一例。吏部已经覆疏让高射斗只管十府督粮事,洪承畴却发现十府之内,尚有四州,吏部未曾提到。由于吏部的疏忽,这四州的督粮问题就没人管了。因此,他请皇上让吏部对道臣的职权,“再加覆议”,并提出这四州应当由高射斗统辖。他的这个建议和要求,自然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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